到波士頓念書屆滿兩學年,將來學位拿的是MFA,科系是劇場藝術(Theater Art),主修是服裝設計(Costume Design)。回想這兩年之間的學習、學校的功課、每一次製作下來的磨練,發現這個學校最想要教你的不但不是技術,還甚至可能不是一種美學的養成。但話說回來,美學養成到了研究所這個年紀,當然也不會是教育的主要目標。
它所教的東西很實際也很不實際--如何成為一個能做好服務業的設計師。
那麼,是不是當個乖乖牌,導演說甚麼是甚麼?製作人說甚麼是甚麼?演員說甚麼是甚麼?但這些都想遠了,最初最初,首先得服務的,是劇本。是戲。
聽起來很理所當然又很基本不是嗎?但人就是這麼容易迷失的。
有時候,其實一開始就站錯了位置。掌管不住藝術家性格,讓既有的美學觀念領導了一切,並且在閱讀劇本的時候就開始不自覺地植入。設計會議都還沒開,風格跟形式都已經被自己信仰地死死的。等到設計會議上,才發現你的美學跟導演的美學差異極大。然後你可能要想,幹,這下子不是設計要全改?
一年級的時候舞台設計課我們拿到Electra這個劇本,故事主要講述亞格曼儂王從特洛伊戰爭歸來,他的皇后Clytemnestra為了報復亞格曼儂早先將他們自己的親生女兒獻祭,於是精心策畫,最後將亞格曼儂謀殺。
希臘悲劇啊,人性的可悲啊,這種人性造成的無止境的悲劇輪迴啊…在發展設計理念之初,是多麼容易拿來作文章。
然後教授這麼問我們: What do you need? 答案開始紛紛出籠。有人說需要一堵斑駁的牆面,有人說需要愁雲慘霧的背幕,有人說需要一條條從天而降的白布條來呈現一種情感上的桎梏…接下來的兩周,教授帶著我們逐字逐句地閱讀劇本。到了最後發現,能夠服務(serve)這個劇本的基本舞台,其實只需要一個門,與一座阿波羅神像。剛好與劇作家Aeschylus所處年代(西元前五世紀)當時希臘劇場的結構不謀而合。
教授帶著奸詐狡猾的笑容下了這樣的結論:
"It’s dangerous if you can’t tell “what you need” and “what you want”.
從前閱讀劇本的習慣是邊看邊有畫面。不否認我以為這對於”視覺化”來說是一種好習慣。但以一個沒甚麼經驗的設計來說,這樣的習慣很容易落入(設計自己的)美學先決,而不是劇本先決。在早期就已經對劇本本身有一個大致的主觀美學判斷也不是一件壞事。但如果接下來的動作,就是立刻拿起筆,把腦袋裡的影像畫下來,然後供起來當作最高指導原則,就不是一件安全的事情了。這或許是最快的方法,也往往是死最慘的方法。
如果能夠清楚分辨劇本本身”需要”的是甚麼,口袋裡的籌碼其實當下就變多了。當基本需求被清楚的定義下來,接下來的就是選擇。而選擇可以很多。
最基本的也不過就是滿足需求。就像肩頸痠痛跑去做全身按摩一樣,不管是巴里島式泰式西西里式,都是選擇。要聽怎樣的音樂燒甚麼精油蓋甚麼顏色的棉被,也都是各種可能的選擇。想要讓顧客在這一小時中感受一種甚麼樣的感受是選擇,顧客走進門來可能要買的也是那些附加的享受,但是如果一個小時以後她依舊痠痛,那她到底是進來看風景還是來按摩的?
清楚分辨戲或是劇本的基本需要,也是將來跟各部門或是導演談判的籌法。不管怎麼樣,如果你要爭的只是”what I want”,結果總會有一個掌控權力比你大的人來跟你說,”I understand. But that’s not what I want.”
說出這樣一句話的人可能不是導演、也不是製作人,以服裝設計來說,能夠最有魄力地說出這句話的,是演員。到了進館以後,演員所擁有的掌控權比想像中的大很多。畢竟要搞砸一齣戲,他們能夠做到最立即的破壞。實際來看,所以設計集結發展到了最後,演員畢竟還是一個相當尖端又末端的呈現者。而那個呈現者並不是一顆燈、一個揚聲器,而是活生生的”人”,所能預見的,設計要處理的問題不會是器材手冊裡面能夠告訴你怎麼處理的問題。
上學期的製作,最後彩排的時候,一個心理與精神狀態一向不是很穩定的外聘演員,直接在舞台上將一條他認為很醜的領帶摘掉,丟在舞台上。下一場進場的時候,穿著完全不是之前所溝通的戲服。我們做了一切努力說服、調整,演員依然堅持不穿著某件戲服,因為經過了兩個月以後,他就這麼突然覺得那布料,很醜。
導演在我與他溝通過之後表示會嘗試說服該演員。但在該次彩排的隔天,我被導演輕聲喚到一旁。他用一隻手臂很溫柔地環住我的肩膀說:”I think you should give him what he wants. There’s going to be lots of issues bigger than this when you are in the real world.”
演出結束之後的檢討會,學校的一兩位教職人員並不認同這位導演的作法,認為他並沒有尊重設計,而只是滿足演員不理智的情緒。這個事件已經過了半年,經常去回想整件事情,到最後,其實是認同該導演的。我不認為那位導演做出這樣的決定是為了滿足演員,而是想辦法讓戲依舊完整。任何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那演員是有在服藥或嗑藥,情緒極為不穩定。已經到了首演的前兩天,這樣的問題不是技術問題,不可能在兩天之內解決。而導演最後所做的決定,就是說服設計,與他一起犧牲掉當初設計會議中所共同決議的一個重要設計理念。他所做的事情,其實是傷害控管,兩害相權取其輕,如此而已。
而身為一個服裝設計,我學到了甚麼教訓呢?演員就是你的器材手冊。永遠在正式開始"操作"之前,"熟讀"。服裝設計大概是所有設計之中關係與演員最為親密的一員,也是在演出前會面臨到最多情緒性而非技術性突發狀況的一個部門。與演員建立良好的互信關係,不是為了在每次演出後,讓你的facebook多加幾個朋友數,還是回歸到那樣簡單的一個主旨---做好一個能做好服務業的設計。搞定演員跟一個燈光設計得要能搞定consul一樣,是為了能提供完善服務的基本能力。燈光設計不會是為了服務consul,服裝設計也不會是為了服務演員。除了戲,也唯有戲,值得犧牲。